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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统招毕业生的就业原则是什么? |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14日 浏览次数:1583 发布者:y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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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统招毕业生的就业原则是: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北京市的相关政策,由学校推荐,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落实就业单位。
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国家负责派遣;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将档案和户口关系转至来源省区,由所在省区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帮助推荐就 业;或者申请将档案和户口关系暂存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继续由学校推荐就业。这都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具体情况在下面的各个问答中会有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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