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副处级单位)挂靠在学生工作处,接受学生工作处的指导.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就业方针和政策,对学生进行就业形势的分析与预测,帮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就业观念。
二、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发布毕业生求职信息、资源信息,深入社会,走访用人单位,卫生人才中心等,建立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广泛联系,开拓就业市场。
三、广泛收集和发布社会用人单位信息,常年接待用人单位来访,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交流与招聘活动,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提供服务,根据社会需求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四、面向全校学生常年开展就业咨询与指导,通过组织开设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必修课程和就业指导讲座等多种形式,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就业技巧指导、职业生涯设计、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五、建立和完善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如建立网上毕业生报到证信息自助查询,档案转递自助查询,用人单位资料查询和最新招聘信息发布等系统,播放就业广播稿,编辑《就业》报纸,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构建信息高速公路。
六、每年组织并进行审核我校毕业生的生源材料,并上报省教育厅。
七、组织制定、上报和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办理毕业生就业及报到有关手续。
八、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及分析工作,为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学生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
九、负责全校在校本专科学生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毕业后的档案转递工作。
十、负责组织院系毕业生就业指导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组织各院系就业工作的老师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逐步实现各院系就业工作老师的专家化,职业化。
十二、做好其它有关毕业生就业方面的工作。
十三、配合学工处做好其他工作
电话/传真:0516-8326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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