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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剩客”求职要迈4道心理坎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7日    浏览次数:3570    发布者:xuesumei

  “毕剩客”求职要迈四道“心理坎” 

  很快就要进入“金九银十”的求职高峰期,求职机遇将更加广阔。但是对那些刚刚跨出校门的应届毕业生来说,面临的心理门槛依旧不少。某人才机构针对应届毕业生首次求职状况进行调查时发现,就业还是择业、如何谈薪资待遇、去哪里及选择公司等问题,最让毕业生犯愁,一些学生因为不能摆正求职心态,在毕业后迟迟没能找到满意的工作,网络上将这类群体称为“毕剩客”。人力专家因此提醒,不做校园“毕剩客”,应届毕业生求职要跨心理“四道坎”。 

  先就业还是先择业 

  到底是“先就业”?还是“先择业”?在接受调查的上千名应届毕业生中,六成毕业生对此选择“相当模糊”,模糊的原因是毕业生观点冲撞激烈。 

  反对“先就业后择业”的毕业生认为,一旦当你踏入某个领域工作后,真正想要跳出来肯定难如登天,转行不是轻易说转就能转的,没有经验积累,谁要一个“门外汉”?对“先择业后就业”,不少毕业生也有不同观点,认为如果这样做后果很可能是毕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甚至几年内,会一次又一次地因为某些客观条件被心仪的企业拒之门外。“要知道,毕业生是有一定保质期限的,一旦超过时限,与其他新的应届生相比也就失去了竞争优势”,一毕业生坦白。 

  对此,人力专家建议,在“先就业”还是“先择业”这个问题上,毕业生要懂得审时度势,惟有如此,才能尽快摆脱毕业即失业的窘境。 

  无薪就业还是漫天要价 

  在调查大学生在应聘第一份如何与用人单位谈薪资问题时,毕业生回答亦相当“纠结”,整体看,毕业生处理此问题易出现“两个极端”,极少数毕业生“无薪就业”,多数毕业生“漫天要价”。 

  人力专家分析,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无薪就业”看似见怪不怪,但事实上,一个人工作却不要薪水,不仅不合法也违背常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之一。“无薪就业”显然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无薪就业做法很荒谬,而漫天要价也要不得”。有些大学生觉得自己学业优秀、能说会道,就应该拿高薪。但是,学校和企业完全不同,在学校毕业生可能十分优秀,但不代表其一定能在企业生存。因此,找工作没“薪”不行,过于要“薪”也不行。如何把握好尺度,需结合自身情况和企业情况做出合理判断。 

  去一线城市还是小城市 

  前几年,“南下广深”一直是就业热门中的热门,调查发现,最近几年,风水逆转,应届毕业生求职“刮”起了“倒一线兴二线”城市之风,不过,在省城,大学生求职的地域难题并没有改变。 

  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毕业生不妨在做选择前,构想一下未来,那块蓝图中的“要件”是需要大城市的现代化与高科技来达成,还是需要小城市的悠闲与平静来“拼装”?有了初步的构想,再来搜索一些现实信息。现在生存于一线城市与二线城市的人真实现状又是如何?给自己打个“预防针”。 

  那么,毕业生求职到底该选大城市还是小城市?答案是选择自己需要的,并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选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 

  如果选择城市是选择生活方式,那么选择公司则是选“爱人”,是选名门望族中的“大家闺秀”还是选名不见经传的“小家碧玉”?接受调查的千余应届毕业生普遍表示“不好选择”。 

  大公司在毕业生眼里,戴上了薪水高、待遇好、有着良好的管理制度的标签,但在大公司里毕业生同样面临着一系列问题,比如升职难等。相对而言,小公司新人表现的机会更多、挑战更大。毕业生选择公司时考虑客观条件的好坏是必要的,但不要过分纠结公司的规模的大小、薪水的高低,而要看公司所提供的职位是否与你条件相符。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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