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程教学的通知
各院(系)学生管理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教高厅〔2007〕7号)文件要求,在教务处的安排下,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就业指导服务水平,提高广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在本学期面向本科五年制四年级、三年级,本科四年制三年级、二年级学生(含华方学院学生)开设《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必选课,总学时为12学时。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程于第4教学周(3月12日)开始至第13教学周(5月17日)结束(不包括五一假期),共持续9周,授课班级101个;授课时间安排在晚上,其中主校区、韩山校区上课时间是19:00-21:10,西校区上课时间是18:30-20:40。
二、教学工作安排
每个专题组长应提前一周组织所在组老师进行统一备课,第一次上课的老师应进行试讲。每个专题的秘书负责制作本组上课课件,课件经组长审查后统一给同组老师上课使用;当本专题讲课结束后,由秘书汇总本组老师上课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李富珍老师,联系电话:83262077。
三、课程具体安排
详细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 各院(系)学生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必选课的授课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本院(系)授课教师授课相关工作。
2. 各院(系)学生管理部门要及时将上课地点、时间告知学生,并做好上课学生的组织工作。
3. 授课教师要做到课前精心备课、课堂精心授课,提高教学效果、课后辅导答疑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就业指导服务水平,提高广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力。
附件:1.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就业与创业课》安排表(4-7周)
2.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就业与创业课》安排表(8-12周)
3.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就业与创业课》安排表(13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