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下半年职业指导师
培训的通知
各院(系)学生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我省高校职业指导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苏教指通〔2011〕37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就业指导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职业指导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学生工作队伍中组织参加省职业指导师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提前应对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提升校院就业指导水平和就业服务能力,提高我校《大学生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必选课教师教学水平,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大学生就业指导队伍。
二、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共5人,分别是白云娜、孟庆国、孙瑜、冯文凯、卜庆亮。
三、时间地点
定于11月14日—18日在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南京市北圩路77号)培训,11月13日下午到上述地点报到,11月19日考试。
四、培训要求及规定
1. 参加培训人员个人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两寸黑白照片2张,《职业指导人员任职资格推荐表》(附件1)1张。报考职业指导师(二级)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已发表的论文(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文章)一份。
2. 报考职业指导师的人员须提交统一命题论文1式3份。命题论文题目、撰写要求及格式和相关报名表格,详见附件2。
3. 职业指导师培训、考核、鉴定、论文评审费共1600元/人,经考核合格,取得职业指导师证书后可凭发票报销相关费用。
4.参加培训的老师要遵守纪律,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不得旷课、迟到、早退,按照指定时间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此次培训报名组织工作由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报名材料于9月15日前,统一命题论文于10月10日前交至学工处103室。联系人:朱瑞贞,联系电话:0516-83262077。
附件:1. 职业指导人员任职资格推荐表
2. 命题论文题目、撰写要求及格式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