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我省普通高校在校本科生中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系)学生管理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我省普通高校在校本科生中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2010]4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在院系自愿报名:(1)符合招飞简章(见附件2)身体条件要求的一本、二本学生;(2)招飞简章中的“2+2”大改驾模式的“2”是指1年的南航飞行理论学习,1年的国外飞行培训,我校本科二、三年级学过医用高等数学、医用物理学的男生可报名;(3)招飞简章中的“4+1”培训模式的“1”是指1年的国外飞行培训,我校通过英语四级的毕业班男生可报名。
各院(系)学生管理部门要高度认识,广泛宣传,在3月22日前将学生报名表(附件3)报学生工作处朱瑞贞老师,联系方式:0516-83262077。
附件: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我省普通高校在校本科生中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2010]4号)
2.2011年选拔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飞行学员)简章
3.飞行学院招生选拔报名表(2+2、4+1)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