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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暑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7日    浏览次数:1741    发布者:yl

关于做好2010年暑期

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学生管理部门:

为更好的做好2010年暑期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圆满的完成省教育厅规定的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各院(系)就业工作任务

1.及时催交毕业生就业材料。720日、810日,就业指导中心将院系就业情况通报给各院(系)就业工作老师,各院(系)就业工作老师做好相关就业材料的催交工作。就业材料包括学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公务员录取通知书、就业证明等。各院(系)就业工作老师要告知学生通过中国邮政EMS或在就业指导中心暑期值班时间将就业材料送到就业指导中心。

2.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各院(系)就业工作老师要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未就业学生名单,积极联系未就业学生,了解学生的就业意向,填写就业困难学生调查表(就业网下载专区中下载),及时的将就业网上的需求信息有针对性地提供给毕业生,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

二、暑期召开就业工作推进会议

定于815日上午830,在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召开各院(系)分管就业工作的总支(副)书记、具体就业工作老师参加的暑期就业工作推进会议,共同商讨措施,促进初次就业率的提升。院(系)就业率在815日前达到学校规定的目标,即临床医学系就业率达到70%、其他院系就业率达到80%,可不参加会议。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学生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暑期就业工作,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配合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初次就业率达到70%的最低目标。学生工作处将根据《徐州医学院院(系、部)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办法(暂行)》、《徐州医学院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内容执行相关奖惩措施。

2.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暑期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值班期间主要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疑难咨询,发布需求信息,办理暑期两次集中派遣(727日、817日)等工作,办公电话(传真):0516-83262077。各院(系)就业工作老师要及时地将上述信息通知到暑期就业的学生,共同采取措施促进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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