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考试有关说明
一、 考试方式
课程考核采用开卷考试,试卷在第四专题授课后发给学生,3天后由班长将试卷按照学号顺序交于院系学管办。
二、考试批改、成绩录入
考试批改由院系组织相关辅导员老师(就业指导中心提供试卷答案、班级花名册电子版)进行批改,批改后按班级,以学号顺序将成绩录入花名册。
三、成绩汇总
院系于6月15日前将考试班级成绩的电子版发到就业指导中心邮箱:jykaoshi@163.com,联系人:颜亮,电话:83262077。
四、成绩上报教务处
就业指导中心汇总学生成绩,审核后,将成绩报于教务处考试中心,最终成绩将计入学生成绩单。
附:各院系考试班级花名册.execl
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