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一○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
飞行学员初检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接空军招飞工作局南京选拔中心招南[2009]16号文件,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海、空军招飞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2010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院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选拔对象
我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08年入校的本科二年级在读生。男性,未婚。
应届本科毕业生男生: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能够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文凭。
大二本科男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且成绩优良(主课无不及格)。
(二)身体条件
身高165-185cm;体重52kg以上;按照空军环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1.0(E字表为5.0)以上;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mmHg;无色盲、色弱;无文身、刺字。
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上站报名体检: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或有功能不全及步态不稳者;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者;有慢性胃肠病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风)或本人有晕厥史者;口吃(结巴)者;有梦游症或12岁以后仍有尿床现象者;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乘车(船)恶心、呕吐者;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齿不良者;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明显斜视、做过眼睛角膜手术者。
(三)心理品质条件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宽广,性格开朗;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1.本人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成果而志愿献身军队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者;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者;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者;参加宗教组织并进行活动者;高中和大学阶段受过学校处分者。
2.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联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3.报考态度:学生自愿。
二、工作安排
(一)请各院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求学生按照选拔的基本条件自我对照,自愿报名,经班级把关推荐后,各院系对学生政治、文化、心理品质条件等进行审查,让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附件1)。院系于9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以EXCEL表格形式(附件2)发送学工处就业办邮箱xuyijiuye@163.com,学工处联系人:葛媛媛,联系电话:0516-83262077.
各院系通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9月15日(周二)下午2:30到学工处就业办集中,统一前往校医院进行身体“五项检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
(二)经学校各项检查合格的学生将参加空军的初检,初检时间为10月22日下午,地点在徐州市中小学生保健站(泉山区互助巷12号和平横街第五中学旁)。学生需携带《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院系出具的证明(含学籍情况,现实表现情况、所学专业、高考入学成绩);穿运动鞋。空军招飞部门不收检测费,参加初检的学生和带队老师食宿、旅差费自理。
(三)其他具体事宜请查询《解放军报》空军招飞网站(http://www.pladaily.com.cn)。
三、工作要求
2010年全国就业形势严峻,招飞工作也是实现毕业生顺利就业的一条有效途径。初检工作是招飞工作中的关键环节,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请各院系加强组织领导,以负责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为责任老师,务必将初检的相关事项及时通知到有意向及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本科二年级男同学或2010届毕业生。
附件:1.空军选拔大学生飞行学院报名推荐表
2.空军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院系)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