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徐州医学院院(系、部)毕业生就业工作
考核评估办法(暂行)》、《徐州医学院院(系、部)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体系(暂行)》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全面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就业工作的分级管理,坚持就业工作校院(系、部)共抓、以院(系、部)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院(系、部)就业工作机制,引导和激发各院(系、部)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制定《徐州医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办法(暂行)》、《徐州医学院院(系、部)就业工作考核评估体系(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徐州医学院院(系、部)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办法(暂行)》
2.《徐州医学院院(系、部)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体系(暂行)》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