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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政策(大学生村官)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3日    浏览次数:1717    发布者:yl

3.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政策(大学生村官)

答: 20084月,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工作,计划从2008年开始,每年选聘2万名,连续5年,选聘数量为10万名。

1)选聘程序: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

2)工作内容: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3)优惠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国家相应优惠政策待遇。
   
4)考试内容:报考条件内容不同省市条件不一,大体为:新农村建设、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申论。

5)江苏省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间及办法:每年报名时间为4-5月初。报名表可从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http://www.jsrsrc.gov.cn/)下载,省内高校毕业生经学校和院(系)两级党组织审核盖章后,由学校集中办理网上报名。毕业生应及时关注每年的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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