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专题研究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010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总量预计达53.2万人,比2009年增加7.3万人,增幅为15.9%。加上外省江苏籍毕业生、外省生源到江苏就业及往年积存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预计实际需要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达70万人,总量压力依然较大。为切实做好2010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1月26日,省教育厅沈健厅长专门主持召开厅务会议,学习传达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同志对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分析研判2010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研究部署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沈健厅长要求,要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各位厅领导、厅各处室和单位、各高等学校都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进一步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厅党组、厅各有关处室、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健全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和促进措施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与省及地方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的协调配合,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各类基层就业项目,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继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清除有碍毕业生充分就业的相关政策壁垒,认真落实各项优惠和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各项优惠政策的应有效应。要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培养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优能力,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毕业生的知识、素质和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市场需求及时优化学科设置、调整专业结构、制订专业招生计划、改革教学内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沈健厅长明确提出,2010年,要确保全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年终就业率达到90%,保持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确保实现就业人数增长,确保未就业毕业生离校后得到较为完善的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