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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毕业生就业须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5日    浏览次数:4962    发布者:xuesumei

2015届毕业生就业须知

 

各位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15届毕业生的派遣时间及学校放假时间安排,为方便2015届毕业生办理毕业派遣手续,保证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徐州医学院2015届毕业生首次派遣方案核对及上报工作

2015届毕业生首次派遣方案说明:

1、派遣(签发报到证):

属于以下几种情况就业的毕业生可以派遣办理报到证:

项目

就业状况

报到证单位

档案去向

备注

1

协议书/合同就业

去就业地

用人单位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

部分有进京、津接收函的同学可派遣至京、津的单位

2

协议书/合同就业

回生源地

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

上海、北京、天津等直辖市就业的非当地生源毕业生,且无进沪、京、津接收函

2

协议书/合同就业

回生源地

上海卫生人才或某区卫计委

部分上海就业的非沪籍生源学生

3

待就业

回生源地

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

若毕业生离校之后签约,可将协议书交到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改派至签约单位。

注意:离校之前待就业(未就业)的同学可以选择缓派,学校为其保留档案两年,两年内签订就业协议或者合同或升学,可凭协议、合同或考研调档函来校办理报到证或调取档案;两年之后(至2017年年底)仍未调取档案的同学,学校将为其办理一张派遣至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的报到证,并将其档案邮寄至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

提示:

1)、进京、津、沪就业毕业生派遣手续办理说明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凡是在上海、北京、天津等直辖市就业的非当地生源学生办理派遣均需要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函

如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开具的《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批复的黄色联),如没有相关的接收函,报到证一律开回原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学生可以通过此报到证把户口迁回家。学生持有江苏省教育厅发的生源地人才中心报到证、协议书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换发一个新报到证,然后去单位报到。详细政策见文件解读:《关于做好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参加上海住院医师化培训的我校毕业生请关注上海学生事务中心网站、上海卫生人才网,需填写《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请依序正反面打印)》(必须的)、《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请依序正反面打印)》(必须的),以上材料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www.firstjob.com.cn/)网站中下载

此外经联系上海复旦大学医院管理部门、上海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到上海复旦大学所属10所附属医院(含中山医院、华山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金山医院、上海五院、华东医院)毕业生的档案全部寄到上海市卫生人才中心。

2)、关于改派

毕业生办理报到证一年以内,可以申请改派报到证,改派手续详见《报到证改派流程图》(就业网 常见问题问答栏目中有详细说明)。毕业生办理报到证一年以后,将不能进行改派报到证。

2、非派遣/就业:(不签发报到证)

指的是就业指导中心收到学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如果毕业生可能会在短期(如1年内)变更工作单位可以要求学校暂缓派遣,学校将不予办理报到证和档案转递,后续如需派遣,可以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再进行派遣,予以签发报到证。

3、非派遣(灵活就业)

指的是就业指导中心收到院系或学生交来的就业证明,此次派遣不办理报到证和档案转递。学生如需派遣,需要上交签订的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4、升学:(不签发报到证)

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省教育厅进行备案及就业率的统计,户口及档案等所有关系转到升学的学校。

5、非派遣/升学:(不签发报到证)

就业指导中心已经收到考研院校的调档函,但是没有收到学生升学的录取通知书,这部分毕业生应及时将考研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到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以免耽误毕业生档案转接。

6、定向的学生:

根据省就业部门有关规定,定向的专科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毕业后回原单位(卫生局)报道,就业状况为就业。

定向、委培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办理报到证

三、首次派遣(619日)

1.各院系将进行2015届毕业生首次派遣、升学及缓派方案统计工作,已就业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派遣或者缓派, 6.12日前将《徐州医学院2015届毕业生首次派遣及缓派情况统计表》以院系为单位交至就业办103室,用于派遣数据核对。

2.学校将于616日张贴公布《徐州医学院2015届毕业生首次派遣方案》一览表,表中只含交给学校协议书、合同、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就业证明等就业材料及要求派回原籍的同学名单,请毕业生认真核对单位信息及档案去向,如有疑问,请在617日中午1200与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16—832620776171600首次派遣数据上传省派遣系统,一旦上传,如再发现错误,将不能修改。

3、首次派遣日期为619日:学校将于619日在南京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4、报到证的领取:首次派遣并签发报到证的学生可以于622日到各院系毕业班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的期限是60天,请同学们在期限范围内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上班。

5、档案的寄发:由就业指导中心按就业协议书、考研调档函上档案接收地址于7月底前统一寄出。

四、后续派遣:

就业指导中心分别在暑期731日、821日(详细时间见就业网就业动态)两次到南京省教育厅办理集中派遣,请同学们记住这2个时间,至少提前2天将已经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升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通过EMS邮寄或在就业办值班期间送到就业办(徐州市铜山路209号徐州医学院主校区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221004)。

(友情提醒:假期中请使用中国邮政EMS或邮局挂号信邮寄就业协议书,就业办会定期去学校收发室收取;其他快递假期不能收到,可能会误了学生报到证的办理)。

五、截至201711月底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按规定将所有关系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届时,一定要到学校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明》转组织关系,并查寻本人档案。

六、暑期就业指导中心值班时间及业务内容:

1. 工作时间: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业务内容

1)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疑难咨询。

2)搜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并发布到学校就业网上。

 请未就业同学至少每周一次看就业网,主动抓住机会充分就业。

3)办理暑期两次集中派遣(7月、8月)、部分毕业生毁约、改派、挂失后领取就业材料等工作。

4)整理并邮寄2015届已派遣毕业生档案。

七、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徐州医学院主校区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               

详细地址:主校区学生10号宿舍楼103104

邮政编码:221004

电话/传真:0516-83262077 

欢迎加入QQ群: 432972021

徐州医学院就业网:http://xzmc.university-hr.cn/

学工网http://xgc.xzmc.edu.cn/

电子邮件: xuyijiuye@163.com

学校代码:10313

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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