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可用此《推荐表》复印件参加各种应聘,原件妥善保存,待签订正式协议时交用人单位,要用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并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和内容真实可靠。
下面就有关内容的填写作如下说明:
1、《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有统一编号,用人单位凭原件接收毕业生,在参加双向选择活动时,用复印件。
(1)学校代码:10313
(2)专业:与当年的招生计划大表一致,如有变动,应及早和学校教务部门联系,并经教务部门同意备案,并报省教育厅同意,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就业办修改就业推荐表及就业报到证上的专业。专业的填写只填写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药学、眼视光学等专业,专业方向不填。
(3)培养方式:本科生填写并轨,如有定向填写定向;研究生根据录取大表填写统分、定向、自筹、委培。
(4)健康状况:健康、良好、一般。
(5)掌握外语种类:英语或其它语种。熟练程度:按证书上写四级、六级。。
(6)计算机水平:按证书上写。无证书的,根据自己情况写,可以写熟练。
(7)在校期间担任的主要职务情况及奖励情况:如实填写。
(8)特长爱好:不要写“无”。
(9)学校评语:由负责毕业班的辅导员老师对该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做出综合的评价。
(10)学校推荐意见:同意推荐。日期填写2009年11月20日,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2、原表照片栏贴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3、其他:
(1)表格中不要留有空白,确实没有的填“无”。
(2)表格中涉及内容均需要各院系进行审核,如在实习期间有英语、计算机、政治面貌的变动,各院系进行初审报就业办,就业办在原表上修改后加该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3)《推荐表》的草表在学生下实习点前填写,各院系进行保存。
(4)毕业生除向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表格中的有关信息外,还应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以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材料。
(5)附上的成绩单要加盖教务处公章,其样式和数据要以教务处存档为准。
(6)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就业意向的,应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签订后,本推荐材料由用人单位留存。
4. 本说明由学工处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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